平顶山:企业俩带领窃取废钢卖钱
国民网河南视窗讯 大河网-大河报报导:8月25日,因监守自盗,被告人董某、陈某分袂被法院以偷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赏罚金5000元。
被告人董某原系平顶山市鹰兴轴承有限企业武装守卫部部长。2008年5月30日午时12时,董某从平顶山市鹰兴轴承有限企业二分厂偷盗废钢铁126公斤,并将其卖掉编辑。越日午时,董某又伙同原平顶山市鹰兴轴承有限企业热解决分厂厂长陈某编辑数据,从平顶山市鹰兴轴承有限企业热解决分厂偷盗废钢铁1360公斤,二被告人在废品收购站卖被盗废钢铁时,被公安机关就地抓获。经剖断赃物价值4624元。
法院感触,被告人董某、陈某以犯警占有为方针,奥秘窃取私营企业财物,已组成偷盗罪编辑重点分析,遂依法作出上述裁决轴承信息港观察。□轴承信息港韩景玮通信员张春阳